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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商会信息 第十六期

    2012-09-05  六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阅读数:8801 【字体:  【打印】 【关闭】

    金寨县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支持县域

    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调研报告

    2012年7月县工商联组织开展了小额贷款(担保)公司支持县域中小企业发展专题调研,调研组走访了5家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分别召开了金融办、经信委、财政局、人行、银监办、8个商业银行和部分企业参加的座谈会。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资本结构

    1、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介于正规金融机构与民间借贷资本之间的一种新型金融制度安排,承担着服务“三农”、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的责任,对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着极大的社会效益。

    我县现有金信、南山和金海3家小额贷款公司,股权结构均为:法人股占比20%,自然人占比80%。金寨县南山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3日注册成立,由安徽南山机械有限公司和8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金寨县金信小额贷款公司于2011年3月15日注册成立,由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和8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000万元。金寨县金海小额贷款公司于2011年6月9日注册成立,由安徽天艺工艺品有限公司和8个自然人股东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2000万元。

    2、担保公司

    我县共有担保机构2个,一是国有控股的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二是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控股、金寨县国资委参股的安徽人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安徽利达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11月28日开业运营,注册资本1亿元。安徽人和融资担保公司于2011年3月取得金融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成为融资性担保公司。2012年3月18日,股东会议决议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安徽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增资4500万元,将注册资本增至1亿元,以满足国有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的准入要求。

    (二)贷款(担保)业务

    1、小额贷款公司

    (1)信贷业务开展迅速。3家小额贷款公司自2011年成立以来,累计发放小额贷款241笔,累计投放金额11052万元,为5家中小企业和237户农户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支持,余额6073万元。从贷款利率看,最低利率15%,最高利率24%;从贷款期限看,均为短期贷款,其中6个月至1年占比65%;从贷款方式看,抵押贷款占比59%,保证贷款占比41%;从贷款质量看,逾期贷款115万元,不良贷款占比1.9%;从贷款金额看,最大单户贷款金额1680万元,占比27.7%。从贷款投向看,涉农贷款占比70.7%。

    (2)内部制度初步建立。3家小额贷款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贷款管理制度》,建立了各部门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分工;制定一套绩效考核办法。针对小贷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制定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等信贷流程。建立了“三会一层”公司治理架构,制定了公司发展战略、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内审制度。

    2、担保公司

    (1)业务规模不断壮大。2家担保公司2010年业务规模为23015万元,2011年业务规模为28525万元。其中,担保业务2010年为17420万元,2011年为17460万元;搭桥贷款2010年为1490万元,2011年为4710万元,增长216.11%;委托贷款2010年为4105万元,2011年为5610万元,增长36.66%。银担合作良好,合同约定担保倍数都能放大到5倍,年担保费率下降,由2010年2.4%下降到2011年2.16%。

    (2)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一是与企业一次性签订多年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在最高额范围内为企业提供不同类型的融资服务,减轻企业负担,提高融资效率,三年来共与8家企业签订合同,受信担保额度3990万元;二是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缓解企业燃眉之急,三年来累计发放委托贷款12835万元;三是开展搭桥贷款业务,三年来累计发放搭桥贷款6580万元;四是开展工程履约保函业务,2011年为5家施工企业提供差额风险和履约保证金担保567万元。

    (3)担保方式不断创新。利达担保公司利用自身挂靠财政系统优势,在反担保措施落实上,除使用传统的房屋、土地使用权、机械设备抵押外,积极探索使用县级在职财政供给人员担保、企业联保、自然人担保(提供个人财产清单)、第三方担保、农业保险单和工程款质押、账户监管等反担保方式,最大限度方便企业,为其提供融资服务。

    (4)风险防控不断加强。2家担保公司均制定了《业务管理规则》、《风险评审规则》、《从业人员职业操守》等管理制度。同时加强风险防控,针对异常企业划分“关注”和“预警”等级,实行重点监管;2家担保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担保代偿率和担保损失率均为零。

    二、存在问题

    (一)小额贷款公司方面

    1、信息不真实。如某家小额贷款公司2011年累计贷款65笔,累放金额5800万元,贷款年利率一律为24%,会计报表反映主营业务收入只有45万元,利润总额2.2万元,而相关材料报告全年实现利润300万元。

    2、潜在风险大。一是贷款集中度高,单笔贷款大。如某家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贷款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的33.5%,最大4户贷款达到2880万元,占比57%,违反“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的规定。二是潜在风险不容忽视。如某小贷公司向一家房地产企业贷款1680万元,期限一年,不符合“短期、小额、分散”的风险控制策略。三是存在利率违规现象。小额贷款公司半年以内最高利率达到24%,是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4.1倍,超过了规定的利率水平。四是贷款损失准备金计提不足。如某家小额贷款公司按五级分类有不良贷款,但会计报表没有反映提取呆账准备数据。

    3、资金规模小。3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金只有9000万元,不能满足中小企业贷款需求,制约了公司的长远发展。

    4、税赋水平高。国家对面向“三农”服务的金融机构都给予了在利率、存款准备金、税收、费率、财政补贴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在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方面尚未出台优惠政策。小额贷款公司与工商企业上缴的税种相同,与金融机构相比,综合税费比例偏高,经营负担沉重。

    5、管理不规范金海小额贷款公司基本账户开在六安市区银行,注册地在金寨,贷款企业都不在金寨。金海、南山小额贷款公司一半资金贷给了关联企业。

    (二)担保公司方面

    1、基金规模偏小,不利于业务的拓展。利达担保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按规定对单个被担保人担保贷款余额最高不能超过1000万元,难以满足重点企业融资需求。人和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达不到商业银行要求的10000万元基金规模,仅与县联社和建行办理担保贷款业务,合作银行单一,制约了担保公司快速发展。

    2、银担协议放大倍数高,实际执行倍数低。我县担保机构与合作银行达成的担保基金放大倍数均达到5倍,建行最高达到8倍。实际执行数据来看,担保倍数只有1.1倍,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目标管理激励机制;二是追求零风险;三是受担保基金规模限制,无法满足规模企业较大数额的资金需求。四是银行能够直接贷款的直接投放,银行愿意贷款而要求担保公司担保的业务有限。

    3、处于弱势地位,风险分散补偿机制不健全。一是银行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尚未建立。担保公司受理的都是非优质客户和高风险贷款项目,担保机构承担了100%的信贷风险。2011年底,我县融资在保余额仅占同期银行贷款余额的5.5 %,在银行的业务总量中占比较小,担保公司在与银行合作过程中处于弱势,银行支持有限。二是缺乏完善的外部风险补偿机制。担保公司以担保基金承担担保责任后,只能依靠它的业务经营收入来弥补亏损,而担保产生的风险却没有完善的配套补偿、分摊措施。

    4、办理时间较长,耽误企业生产经营。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要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要求担保公司提供担保,企业再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受理后,还要走银行一样的程序进行调查审检,这样一来,耽误了时间,失去了商机。

    5、违规发放搭桥贷款,大数额向关联企业提供担保。利达担保公司发放搭桥贷款超过规定比例。人和担保公司向银山人和矿业和金安不锈钢等关联企业提供数额较大担保,违反了有关规定。

    (三)金融生态环境方面

    1、金融监管不到位。金融办、人行等金融监管部门没有及时有效地对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实施监督。小额贷款和担保业务中存在的向关联企业贷款、单个贷款数额超法规规定、高利贷、违规贷款等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处理和解决。

    2、抵押手续复杂。办理资产抵押手续需要进行房产、地产评估,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及设备登记手续,费用较高,时间较长,甚至存在指定评估机构重复评审问题。

    3、金融环境不优。县内8家商业银行,只有联社、徽行、邮储银行能够直接审批贷款,其余5家银行贷款要报市行、省行,批准了才可放贷,上级不批企业贷不到款,耽误了时间,影响了经营。

    4、企业财务不规范。企业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小贷公司、担保公司应该审查,必须了解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我县多数企业不能提供真实财务信息,给审贷带来难度。

    5、企业违规使用现金和个人帐户结算。一些企业购销收付资金大量使用现金和个人帐户结算,其数额甚至超过企业帐户结算,规避银行监督,规避税收,影响银行、小贷公司放贷和担保公司担保。

    6、企业改变贷款用途。企业投资不足,资金周转困难,往往以固定资产(房地产、设备)抵押贷款,归还固定资产贷款,造成资金紧张,经营不可持续,甚至有的企业拿到贷款投向房地产、水电开发、矿产勘探开发等。

    三、对策及建议

    1、壮大担保基金规模。建议政府将利达担保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增到1.5亿元以上,便于扩大对骨干企业的担保贷款规模。

    2、组建国有小贷公司。目前金融环境下,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一时难以满足,而我县现有的小贷公司无法担当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重任,建议组建国有小额贷款公司,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3、创新贷款担保方式。担保公司应积极探索新的担保方式,积极探索余值抵押、协议抵押、商标抵押、库存抵押、存货、应收账款、股权及知识产权、出口退税、账户质押等灵活多样的反担保措施,为更多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

    4、出台担保扶持政策。一是提高国资担保机构的容忍度。国资担保机构是小微企业担保的主力军,对国有担保机构的非故意风险,应给予合理的容忍度。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每年安排一定的风险补偿资金,用于补偿担保公司代偿损失。三是建立担保费补贴机制,严格控制担保费率。对担保公司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担保费低于2%的部分给予补贴。四是建立项目经理考评机制。对业绩突出、风险控制良好的项目经理实行奖励。五是给予稳定的财政扶持。对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上缴的税收,县级留成部分,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返还,用于补充风险准备金。六是商业银行积极支持担保业务发展,对要求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不上浮。七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对贷款担保风险按“二八”比例分担。

    5、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营造小额贷款(担保)公司发展的政策环境,让他们享受“准金融机构”待遇。一是尽快接入人民银行各项征信系统,为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了解客户提供帮助。二是职能部门提供配套服务,如工商部门的企业注册信息查询,公安部门的身份证真实性查询等,便于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了解客户真实身份,防范信贷风险。三是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完善企业信用档案体系建设。四是国土、房管部门简化抵押物登记手续,费用从低、限时办结;工商部门积极为申请企业提供登记服务。五是争取各商业银行上级行对金寨支持,把贷款审批权下移。六是金融办、人民银行组织小额贷款(担保)公司、企业相关人员培训,普及金融法规,提高业务素质。七是财政部门依照《会计法》规定,对企业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处理。

    6、加强信贷监督管理。一是加强监管制度设计,明确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的监管职责,确保小额贷款公司“不非法吸储,不高息放贷,不暴力收贷”的底线不被突破。二是县金融办要增加编制、充实人员,尽快担负起监督管理责任。三是建立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联系会议制度,金融办牵头,定期召开工商、公安、人行、银监等职能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持续监控和风险预警。四是开辟市场退出通道,对违规经营或经营不善的小额贷款公司,及时启动市场退出机制,实行市场退出。

    (金寨县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