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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裕安区对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三门”问题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4-05-04  六安市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阅读数:14658 【字体:  【打印】 【关闭】

    按照省市委统战部、省市工商联安排布置,裕安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组成两个调研组,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召开座谈会,调研不同行业不同类型民企,走访相关部门,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三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问题大调研,收回有效调查问卷42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新发展个体工商户3157户,同比增20.7%;新发展民营企业535户,同比增21.5%;新发展民营规模工业企业15户,总数达136户,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41.18亿元,同比增20.16%;新增亿元企业16户,总数达62户。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1.07亿美元,同比增48.9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9.4亿元,同比增17%;民营经济实现地税收入5.72亿元,同比增23.27%,国税收入3.4亿元,同比增29.9%,民营经济税收贡献度占90.19%。

    1、民资进入基础产业情况

    现代农业和林业。全区现有蔬菜、茶叶、油茶、皖西白鹅、优质粮油、大麻等六大产业基地。现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6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40家。2013年实现农产品加工产值69.5亿元。全区现有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0家,林业专业合作社2家。计有20多家民企参与林地流转15.7万亩,承包荒山荒坡10多万亩,带动投资5.2亿元。

    商贸流通和金融服务业。全区现有外贸经营权备案民企122家,限额商贸民企66家,物流企业2家,专业大市场及特色街区30多家,年交易额突破100亿元。全区现有8家担保公司,总资产7个多亿,4家小贷公司,总资产1个多亿,1家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

    旅游和房地产业。民资主要投资景区、渡假村及酒店建设。全区现有三星级酒店3家,四星级酒店1家。汪家行四海景区投入资金2个多亿,分路口碧水湾渡假村总投资5个多亿。民资通过老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及新型集镇化参与房地产及建筑业投资。区级统计项目64个,销售额362115万元,实现总投资559943 万元。

    2、民资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交通道路与农田水利。据不完全统计,全区有20多家民资公益捐建“村村通”工程、美好乡村道路及集镇路灯、停车场、老街道路改造等,累计投入资金1500万元左右。2013年裕安区成立全省首家农村水利专业合作社和全市首家水库管护理事会,创新体制,实行公建民管民受益。

    供水与排水。全区19个乡镇及开发区19家供水管网大部分由民间投资建设,总投资在2个多亿左右。民资投资污水处理,与企业治污有关,如:亚欧达羽毛投资200多万元,皖兴羽绒投资50多万元,建设污水处理设施。

    邮电通讯与供电供燃供油。邮电通讯和供电投资与经营均由国有行业垄断。市区供燃由新奥燃气投资经营。全区拥有18家民营加油站,累计投资近3600万元。

    3、民资投资社会事业情况

    文体卫生与教育。民企以捐赠书籍等方式参与乡镇文化站、村图书室建设。以赞助运动会等形式参与体育运动,如:2013年裕安区全民健身运动会,南河佳园捐赠30万元,振兴集团捐赠10万元。全区现有5家民企生产体育用品。全区现有3家民营医院,32家个体诊所,23家合作式社区服务站,1家民办专科诊所。全区拥有民办中小学260多所,民办幼儿园142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4所,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5所。另外,民资还通过捐建希望学校、捐资助学、捐建教学楼等方式投资教育。如:天津润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叶礼松,投资127万元建设西河口乡华臣小学教学楼。

    养老及公墓。全区现有5家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其中,六安市广慈老年公寓总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即将开工的裕安区红豆杉老年公寓总投资在6000万元以上。全区现有经营性公墓1家,民办民营政府补助公益性公墓15家。

    4、自主创新和参与竞争情况

    全区民企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核心竞争力逐步提升。2011年以来,拥有专利381件,其中发明专利12件,实用新型专利275件,外观设计专利94件。高新技术企业8家,高新技术产品25个。省名牌产品7个,市名牌产品14个。省著名商标6件,市知名商标20件。固镇镇为安徽省羽绒(毛)产品专业集群镇。苏埠镇为安徽省渔网具产品专业集群镇。佑逸管业为全国最大的PVC管道生产企业,恒源机械为全国首屈一指的水工产品生产企业。

    5、政府服务与创造良好环境情况

    强化政策宣传。区领导班子建立联系企业制度,帮扶解决民企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区民营经济及优化环境责任组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将促进政策汇编成册,办事工作流程简化成“清单”。辅导民企申报各类项目和财政资金,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职称评定和业务培训,开展“春风行动”等大型招聘活动。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区内金融机构创新质押方式,放宽贷款条件。工商局为26家民企办理商标等动产质押贷款。经信委帮扶7家民企解决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贷款。工商联引导行业商会开展“联保联贷”、“银行 商会 会员”、工银商友俱乐部等融资服务。全区担保机构共为258家民企提供担保,贷款金额8.7亿元。出台促进政策。出台推进商标战略、质量奖励管理办法等奖励措施。出台《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办法》和《培育工业主导产业的实施意见》。2013年全年兑现工业扶持奖励1348万元,兑现商标奖励38.4万元,名牌奖励39万元。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全程帮办和“一站式”服务,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取消行政审批7项。选择39家民企,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实行作风效能民企点题督查,坚决查处干扰民企正常经营和“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

    6、调查问卷中反映的政策落实情况(见附表)

    政策知晓率达80%,80%以上认为“新36条”及其实施细则对促进民间投资作用较大。45%以上认为“三门”问题比较严重,其主要表现形式为壁垒名义打破而实际依然存在,审报事项过多,审批程序繁琐和优惠政策涉及多个部门,在实践中很难落实等。

    50%以上认为有关部门仍未转变观念,对政策执行力度不够和配套政策滞后,实施细则与现行政策不接轨是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50%以上认为进一步清理相关政策和行政障碍,落实民间投资与其他投资主体的公平待遇和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是改进和支持促进民间投资的有效方法。80%以上认为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和设置“一站式”窗口服务制度,缩减办事时间期限是改进政府工作的主要措施。

    从调查问卷来看,我区民企投资欲望强烈,愿意进入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水利工程建设、新能源产业、政策性保障房和交通运输等领域,其投资方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希望在融资、财税、土地和人才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1、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实施细则与现行政策不接轨。一是政策相抵触。如:《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新36条”等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公益性事业,其用地可参照公益事业用地予以划拨,但主管部门实际操作中按照《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出让方式供地。二是政策法规和“新36条”等规定,通过拍卖或改制,合法取得原乡镇或集体企业产权和经营权的,可以办理相关证件。如:某渔网具企业投资人2003年通过拍卖,合法取得镇办渔网厂产权和经营权。区镇两级多次协助该民企报送相关资料到国土规划部门,国土规划部门以提供当时规划证和不符合集镇建设规划为由不予办理(当时镇办企业不可能有规划证),时至今日该民企土地证仍然没有着落。

    (2)竞争缺失公平性。一是市场准入门槛较高,存在垄断行业歧视民企现象。某电力产品生产厂家反映,该民企产品通过IS09OOO认证和3C认证,并取得国家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报告书。但在营销中,还要受到供电部门人为控制,纳入其指定的供应商范围,才准进入当地市场。二是地方保护严重。据光电行业反映,某些地方控制性路灯招投标对本地企业采取保护性措施。如合肥市,本地企业投标可追加10分,外地企业很难中标。三是商业银行存在“霸王”条款。据担保公司反映,银行在收取抵押金(300—1000万) 时,从不支付存款利息,而银行用这笔抵押金放贷时,反而收取利息,一反一正,银行一年净赚25—80万利差。四是对待本地民资与招商引资民资存在不平等现象。如:在房地产开发、老城改造和公共投资时,有关部门依据招商引资企业条件设置招投标标准,一级房企可加分,上市公司可加分,资质较高民企可加分,甚至采取高价竞标而后补偿的办法。而本地一级房企很少,民企资质较低,更无上市公司,造成本地民企很难竞标。

    (3)扶持政策缺乏“普惠”性。教育卫生领域民办与公办享受政策存在较大差距。公办教育享受生均教育经费和校舍建设、设备购置等财政资金投入。民办教育既不享受生均教育经费,又不享受财政资金投入。村卫生室和社区服务站享受公共卫生经费(村卫生室享受药品零差率),而个体(专科)诊所和民营医院一般不享受公共卫生经费,同时个体(专科)诊所、部分民营医院还没有纳入新农合、城镇医保定点医院范筹。另外,对于财政支持项目,存在着“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和少数民企专跑项目现象,很多优秀民企专心事业,根本没有享受财政支持项目。

    (4)税收体制亟待改革,部分税率过高。很多民企反映,2014年开始二类地块土地使用税由每平方米6元增至12元。另外,营改增时生产型企业可由进项税抵扣,服务型企业很少有进项税,导致服务型企业税负过重。据渔网具协会反映,江苏、浙江等省渔网具生产企业享受涉农(渔)产品税收减免政策,而我省渔网具生产企业仍按照工业品生产企业征税。

    (5)项目审批把关不严。一是行业规划不完善。据长构钢构反映,该行业在150公里半径内做业务,有利可赚,在150公里至300公里半径内做业务,基本上没有钱赚,在300公里半径以外做业务,企业亏本。目前,我省境内钢构生产企业已饱和,但有关部门仍在批项目。二是退出目录制度不健全。政府对高危等行业企业退出,没有法规依据,应依法依规有序进行。据翔鹰花炮反映,全省烟花炮竹行业将于2014年12月30日前全部退出,如果全省统一实行退出机制,势必造成非法生产泛滥。

    (6)服务不规范,办事程序繁琐。民企从立项到投产要经过注册登记、立项备案、选址放线、勘探设计、消防审图、……竣工验收、环评办证、许可证办理等二十个多环节,十多个部门审核审批。如:某民企2013年在办理工业生产许可证时,通过省检测机构聘请了咨询服务公司,由于省检测机构当时没有列出购买检测设备详细清单(指定厂家和型号),导致该民企重复购买检测设备,花了很多冤枉钱。

    2、存在问题的原因

    (1)配套政策滞后。“新36条”是国务院2010年5月下发的,42个实施细则从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陆续制订的,政府及有关部门还没有制订完善的配套政策,对一些与实施细则相抵触、不接轨的政策和文件还没有及时清理。

    (2)观念没有转变,审批制度改革不到位。制度上的惯性造成审批审核多层多级。如:土地规划、教育卫生等审批在市级,邮政、物流审批在邮政局,燃气供应审批在省能源局,加油站审批在省商务厅,特种工业生产许可证审批在国家质检总局,而且还有“指标”。如:民办个体诊所每年市里仅给裕安区2家指标,民营及专科医院条件更苛刻。

    (3)垄断行业存在抵触倾向,民资缺少话语权。民资参与垄断行业竞争,往往是弱势群体,部分垄断行业以国家战略、公共安全、信息保护等为名把持话语权,设置障碍。

    (4)服务体系不完善,“一站式”窗口不健全。政府服务虽然设置了“一站式”窗口服务,但很多部门在“窗口”后仍设置很多审批事项。同时,由于服务平台(科技创新、人才市场与服务、招工与培训等社会中介组织)建设不健全,对民企的社会化服务能力不足。

    (5)民企自身素质不强,管理不规范。很多民企仍是家族式管理,产权混乱,管理粗放不规范,缺乏公司化治理结构,公司管理层级素质较低。

    (6)金融机构设置不合理,服务功能不健全。以裕安区为例,据有关资料显示,城区及城郊范围拥有各家国有商业银行网点不到50家,不仅数量规模远远滞后于民企发展需求,而且布局不尽合理,经济开发区和新兴产业集中区域没有网点。同时,各家商业银行均为分支机构,无放贷“终审”权。

    三、对于打破“三门”问题的建议

    1、进一步优化细化政策

    一应清理与“新36条”和实施细则相抵触、不接轨的相关政策和行政障碍。二应做好国家大政方针与地方政策配套衔接。必要时对民办医院、民办幼儿园、民办教育(含职业)等非企业性投资主体,政府可以制定“以奖代补”等财政支持政策。三应制定民间投资目录和行业发展规划,对于产能达到饱和行业要限报停批,引导民资进入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基础工程、社会服务等领域。四应完善财税政策,强化税制改革,降低间接税比重,提高直接税比重,消减收费项目,规范税收征缴行为。

    2、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环境

    一应打破一切“三门”障碍和地方保护主义,做到民资进入“法无禁止即可行”。二应坚持“普惠制”原则,做到国家鼓励性、扶持性政策和财政项目,一切市场主体同等享受。三应改革政府投资方式,完善投资信息公开制度。发挥政府投资杠杆作用,引导民资有序参与。健全基础工程、公共工程、社会事业等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及行业采购信息发布制度。四应坚持平等准入原则,完善招投标制度。严禁在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垄断行业设备采购等设置“加分制”、“销售商”、“代理人”等技术垒壁。

    3、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一应推动简政放权、权限下放。将不涉及国家战略、公共安全、信息安全等审批事项下移至县区。二应加快审批制度改革,减少审批事项,健全审核审批及检验检测“清单式服务”,提高办事效率。三应设置“一厅式”服务、“一站式”备案、“一单式”审批等“窗口”制度,缩短办事时限。四应强化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科技创新、产学研结合及人才市场及服务、用工与培训等社会组织服务平台,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补助社会组织,对于政府管不好或不好管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来完成。

    4、进一步优化舆论宣传和考核监督环境

    一应加大对“新36条”和42个实施细则的宣传工作,大力营造破除妨碍民资进入的舆论氛围。二应健全党委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形成从上到下,从条条到块块齐抓共管的局面。三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促进民间投资“询问”制度和行政处罚公开“听审”制度。针对政策落实、市场准入和审批服务等事项开展询问市场主体活动,将妨碍民资进入的不良倾向消灭在萌芽中。邀请第三方公开听取职能部门开展行政处罚的依据、程序和罚没额度。四应加强对市场投资主体的教育和引导,做到有为有位、大有作为,共赢共促,和谐发展。

    5、进一步优化融资环境

    一应推进中小型民资银行、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发展,引导民资参股、投资现有金融机构及融资服务机构。二应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和公示制度,促进诚信社会建设目标实现。三应引导商业银行下放货款审批权限,降低货款门槛,增加民企授信额度。四应引导民企实行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财务制度,强化文化培育。